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共享法庭 开展“企业刑事风险防控”普法活动
2024-08-20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合规健康发展,4月26日,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共享法庭为会员及企事业单位进行春季普法培训。浙江省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梁星心,杭州市上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忠明,上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妍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贾华琴,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执行会长胡芬,浙江仁泽公益基金会创始人叶宸麟,浙江省广东商会副会长胡华辉等多家会员单位负责人莅临现场听课,1000余名会员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代表远程观看直播。活动由共享法庭庭务主任俞飞女主持。
培训特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小丹作“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专题授课,李小丹庭长以多年审判经验和专业法律知识,通过真实生动的案例,为学员们揭示了企业运营中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并详细阐述了预防和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讲座案例丰富、逻辑清晰、专业精湛,受到学员们一致好评。
为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会秘书处提前设定表格,预先收集了30多条关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交流互动环节中,张妍妍副院长等法官围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内容,有针对性地就用工维权、新公司法变迁影响、电信诈骗追责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学员们感言收获良多。
陆忠明院长表示,近年来上城法院以“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推动诉源治理,不断探索深化普法助企、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新方式,下一步将继续以“共享法庭”为有力抓手,持续强化共享法庭普法宣传、调解指导等功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梁星心会长对此次精彩的普法活动表示充分肯定,法院耐心、专业的律法指导让参与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获益良多,收获满满,大大提升了企业、行业法律素养,浓郁了法治文化氛围。希望今后进一步发挥“共享法庭”的功能与作用,继续畅通机制、深化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社会组织关切的法律问题,积极助力完善社会组织领域的法律法规,为社会组织合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保驾护航。
(来源:总会秘书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